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夯实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研究成果,推动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互融,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养成,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自己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校团委决定启动实施2021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济学院也响应号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校本部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均可组队申报立项,要根据研究内容、完成时限、答辩时间等因素,从年级、专业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组队。本次立项主要面向四年制二、三年级学生和五年制的二、三、四年级学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为大二、大三学生(如个别2020级学生具备较强科研能力也可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项目研究期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严禁变更。每名学生原则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正在主持2020年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申报范围: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尤其是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行业领域、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要重点关注。
项目类型:
大学生科技立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照立项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
项目经费:
创业实践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少于2000元,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重点项目不少于1000元,创业实践一般项目不少于1000元,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不少于500元。指导项目由各学院给予资金扶持或学生自筹经费,对作品质量较高且被学校评为优秀项目的,学校将酌情予以一定资助或奖励。项目研究中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奖励参照《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管理办法》进行。
经济学院科研工作取得的成就,凝聚着学校党政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领导智慧,渗透着全院师生员工辛勤劳作的心血和汗水,为未来几年经济学院和全校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以预期,在经济学院和学校党政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由于工作方向正确,管理规范,措施得力,黑龙江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的科研工作未来几年一定会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