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经济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及硕士生导师若干人为成员。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长:鞠耀绩

副组长:房

员:张汝根 徐永智 赵淑英 王莉 刘黎明 王洪飞 王晓琳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接收推免生专业有2个:区域经济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020202),拟接收人数:2人;金融(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25100),拟接收人数:3人。

三、申请条件

1、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2、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在国家级各类竞赛或比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5、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失信记录,本科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2、《黑龙江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证明本人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材料14原件由学院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留存;材料23留存原件一份,由学院将以上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审查备案。

五、申请和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志愿。申请人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确定拟申请专业后,于928-10月25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填报志愿。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填报志愿后,申请人须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将审批后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kdyzb@126.com

3、申请人确认复试。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申请人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由我院通知其复试安排。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共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满分6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40分。区域经济学学术学位复试科目为“区域经济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科目为“货币银行学”。以上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报名考试”栏目(网址http://yjsc.usth.net.cn)。

5、申请人接受待录取。复试通过的考生,由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确认接受待录取。

复试具体事宜请与学院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451-88036815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制与学费

被我院接收录取并正式报到的2018级推免生,区域经济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8000/年;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费标准为8000/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8000/年。

2、奖助政策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凡被我院接收录取并正式报到的2018级推免生,均可获得5000元的一等入学奖学金和6000/年的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可获得学业奖学金(每年8000元至10000元不等)和国家奖学金(20000/年)。(注:以上有关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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