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孙永波 时间:2019-03-15 点击数:

经济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经济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经济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学院综合办。

长:鞠耀绩 张宝成

副组长:孙永波

成员:张汝根、赵淑英、姜颖、孙璐

秘书(记录员):李淑艳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经济学院具体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2)组织做好专业综合课、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等考核工作。组织做好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和成绩统计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长:鞠耀绩 孙永波

员:张汝根、赵淑英、姜颖、徐永智、王莉、

刘黎明、孙璐

秘书(记录员):李淑艳

4)审核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按时上报有关录取材料;

7)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复试资格审查

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

1)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核查。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证明者不予复试;

2)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

复试中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依照初试外语语种确定。

2、专业综合课考试

专业综合课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金融硕士复试科目为《货币银行学》,参考书目:《货币银行学》,艾洪德、范立夫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

专业综合课考试试题严格按照已经公布的考试大纲出题。

专业综合课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对金融学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和外语听说能力等。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科目如下:金融硕士加试《金融学基础》,参考书目:《金融学基础》,陈登峰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证券投资学》,霍文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每门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6、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比例为6:4

五、复试时间、地点、联系人

复试时间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一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按照调剂的实际情况确定

地点:经济学院307会议室

复试报到地点:经济学院

联系人:李淑艳 电话:0451-8803681513936136187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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