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和确保学生工作的稳定运行,结合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宝成
副组长:贺龙军
成员:全体学生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各寝室长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吕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声誉受到损害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突发事件类别:
(一)学生有非法聚集、游行示威的行为。
(二)学生发生冲突或打群架等学生群体事件。
(三)学生突发病、伤、亡等意外事故等学生个体事件。
(四)群体性食物中毒。
(五)有罢课、罢餐等苗头或行为。
(六)学生公寓区突发事件。
三、处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控制,减少危害;
(二)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系统联动;
(三)沉着冷静,敏锐洞察,畅通信息,及时上报;
(四)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科学应对,确保稳定。
四、处理程序
(一)学生有非法聚集、游行示威的行为
1、在发现有此类事件发生时,辅导员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处理事件,及时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的同时通知其他辅导员。
2、统一回收学院和学生组织的带有校名、校徽的标志性物品(如:院旗、公章等),并指定专人保管,防止学生利用标志性物品游行示威。
3、如发现学生在校内张贴大小字报,要及时清理掉,并由各年级辅导员找其谈话,防止其继续张贴或参与其它活动。
4、如发现学生要在学校内举行非法集会签名活动,首先由专业辅导员和学院党委领导找组织者谈话,动员其取消活动;如无法取消,则对学生采取分流,由学工办主任牵头,各年级辅导员配合。
(二)学生发生冲突或打群架等群体事件
1、发生学生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辅导员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劝阻制止。在第一时间汇报给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生处领导。
2、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学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
3、如劝阻无效应马上报告保卫处,以免事态扩大,影响其他学生。
4、如在冲突过程中有学生发生意外伤害,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5、做好调查工作,由专业辅导员负责,班主任协助进行调查,做好询问笔录,当事人要写出事实经过,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由学工办提出处理意见。
(三)学生突发病、伤、亡等意外事故等个体事件
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倾向、突发疾病等发生,辅导员要第一时间赶到时间现场、并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报告和学生处领导汇报。
学生突发病、伤、亡等意外事故等个体事件共分为以下几种:
1、有自杀倾向的
(1)由有自杀倾向的学生年级辅导员负责,成立监护小组,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如医院等安全地点,组织监护小组对其实行24小时监护。
(2)辅导员负责通知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待家长赶到学校后双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3)全面细致了解学生自杀的原因,如学生需立即住院治疗,学院与家长协商并征求家长意见后,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由家长带领学生到对口医院治疗。如有自杀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马上让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离开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2、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
(1)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辅导员要马上组织学生立即送到校医院或马上拨打120进行救治。
(2)辅导员在请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后及时拨打校园110报告,由保卫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辅导员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的康复或发生意外。
(5)应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学,辅导员要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
3、对于突发疾病
(1)如遇到学生突发疾病,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在迅速与学校医院取得联系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辅导员立即通知突发疾病学生家长到校。
(3)学生住院后,根据学生不同的病情给予不同的处理,如疾病较轻,由医生诊断可以继续坚持学习的,在医院观察病情稳定后可回校学习;如学生病情比较严重,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需长期住院治疗的,可让家长办理休学手续,让家长带领同学回家休养治疗;如突发疾病死亡的,要处理好善后工作。
4、突发伤害事故
(1)如学生在课堂、寝室等发生突然伤害的,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出现在事故现场处理。
(2)如该同学为意外伤害,辅导员除了组织好该同学去医院的同时,建议学生到负责医保的部门报案。
(3)如因打架、斗殴等原因给学生造成的伤害,辅导员组织送该同学去医院,根据情节严重决定是否通知该生的家长。
(四)食物中毒
1、如发现个体学生出现食物中毒,辅导员在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后,马上与学校医院防疫科(88036331)取得联系,并送至学校医院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拨打120进行救护。
2、如发现群体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将其送往附近的医院或报120进行救护,上报学校学生处和保卫处。
3、严重者或身亡者专业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
4、辅导员要对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的起因,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五)有罢课、罢餐等苗头或行为
1、辅导员在发现有此项苗头时必须立即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和学生处。
2、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组织成立学生、教务联合工作组,工作组听取班主任(辅导员)了解的事件经过。
3、工作组通过主要学生干部了解罢课(餐)内情,并视事件严重程度向学院和学生处汇报、请示。
4、各专业辅导员视情况开展个别谈话、对话、召开学生座谈会、班委会、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上课和就餐,并就学生反映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汇报。
(六)学生公寓夜间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学生公寓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如发现火情、火灾,门卫人员或巡逻队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冷静,分析是电火还是明火,如是电火,马上拉下电柜总闸,同时向学生处(男)值班室88036051或学生处(女)值班室88036052汇报,然后利用学生公寓内部灭火器等防火设施进行紧急救助,如火势无法控制,要及时打开防火门,以利于学生疏散。
(2)如发生突然停电事件,学生干部要及时向辅导员、学生处(男)值班室88036051或学生处(女)值班室88036052汇报,并向大学生服务中心汇报,然后联系电维修88036340,同时安抚公寓内学生,以防止事件扩大,造成学生踩踏事件发生。
(3)如突然发生上下水管爆裂或堵塞事件,学生干部要及时向辅导员、学生处(男)值班室88036051或学生处(女)值班室88036052汇报,然后联系水维修88036339,同时组织公寓内学生进行紧急处理,以防止事件扩大,造成学校和学生财产的损失。
(4)如发生突然暖气管爆裂事件,学生干部要及时向辅导员、学生处(男)值班室88036051或学生处(女)值班室88036052汇报,然后联系暖气维修88036350,同时组织公寓内学生进行紧急处理,以防止事件扩大,造成学校和学生财产的损失。
(5)如发生打架等其他恶性事件,学生干部要及时向辅导员、学生处(男)值班室88036051或学生处(女)值班室88036052汇报,并向舍务科汇报,然后联系保卫处指挥中心88036110。
2、辅导员一旦发现紧急突发事件,要马上给予恰当处理,并把影响缩到最小,同时要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工部(处)汇报。
3、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首先要掌握突发事件的引发者和相关责任人,并对他们加以控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不要做刺激性回答。
4、对于不可控制的突发事件,实行分区负责制度,一旦突发事件波及学生公寓区,辅导员应立即到自己的责任区内,并通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生处。
5、所有人员进入自己的责任区后,马上控制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学生的动向,不准他们与其他公寓造成呼应。对于不听劝阻者,晓之以理,并加以严厉制止,如有不能制止者,马上向楼外负责人员汇报,采取强制措施制止。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做好对学生的各项服务,对学生提出的各项问题要认真对待,并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引发紧急突发事件的隐患。
(二)辅导员、班主任平时要深入学生中,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保证在学生中的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三级监控制度,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随时汇报。如遇突发事件,所在集体的责任人(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寝室室长)必须马上向专业辅导员和班主任报告,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同时,视事件紧急程度,分别向学工部、保卫处报告。
(四)坚持重大事件汇报制度,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要及时向学生处汇报。
(五)要掌握重点人的情况。对学生的情况做到准确掌握,对因评优评奖、个人恩怨、感情等原因存在情绪波动的学生,对欠缴学费的特困生、有心理障碍的学生等弱势群体,要掌握他们的情况,对有引发突发事件倾向的要严加掌控,以防发生意外。
(六)了解阶段倾向问题,学期期末学生违章用电以及学习学生增多点蜡现象严重等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火灾隐患。
(七)辅导员要坚持24小时开机,保证随时有人在岗,对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学生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